冯正虎主编的最新一期《督察简报》(2008年2月5日总21期)触怒上海市长韩正,国保警察奉领导命令对冯正虎进行报复。本期简报刊登了三篇文章《严惩截访,保障人权》(冯正虎)、《上海驻京办暴殴访民致多发性骨折,毛泽东诞辰日竟成悼民受难日!》(马亚莲)《状告韩正,反对迫害》(送国务院的行政复议书)。
2009年2月10日起,警察又一次脱下制服、没有执法的法律凭证,把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冯正虎楼下门前作为岗哨,对冯正虎实行24小时监控,并再一次限制冯正虎的人身自由。2月11日上午,冯正虎与前来探视的维权人士陈启勇突破看守人员的阻扰,前去上海市政府信访办门口、来福士广场六楼大食代为上访民众提供法律咨询。
下午1:30左右,我与陈启勇下楼到来福士广场底楼,有五名便衣警察围住我,这些都是我经常打到交道的国保警察,要求我跟他们走,我不服从,要求他们出示传唤证。国保警察李科长说:“这次肯定有传唤证的。”我想:这次他们应该带传唤证,否则在繁华的南京路地带的商场里要强行押走我,会引发群体事件的。他给我看了传唤证,但不肯当场给我,传唤的理由又是“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我知道,传唤证已是他们的私人物品,随便填一个罪名也容易,但至少在公开的场合上给法律一个面子,抓人还知道法律程序,我对他们小小进步也很配合,随他们上车,被押回五角场派出所。但是一回到他们的领地,他们又蔑视法律了,装模作样的法律程序也免了。传唤证的具体内容填写、双方签字等手续都不办了,询问笔录也不做。我一直要求他们把传唤证给我,他们就是装糊涂,始终不肯给。或许他们节约办公开支,以后还可以用。现在,做警察真自由,抓人很容易,难怪这些权贵可以肆无忌惮地动用警力压迫批评他们的人。
警察向我传达了上海市领导的不满态度:“市领导对这期文章很不满意,认为我是打着红旗反红旗,骨子里是反对共产党,是铁着心要与他们干了。”他们说:我是上海第一号人物,站在访民一边,为他们做事;我主张的改良主义,没有说接受党的领导;我是中国的戈尔巴乔夫,又类同于是印度甘地的不合作运动;等等。还询问了我最近发表的文章《法轮功与九评三退》。我对他们的所有提问都一一回答,还阐述了我对中国政治、司法、维权等等问题的看法,我很乐意有机会与这些政治警察交流。警察怕放我回家后,晚上维权上访人士会来我处拜访,我又会出门。他们只好陪我聊,委屈做我的听客。直至晚上到晚上8:30左右,才派警察驱车送我回家。这辆警方的小车就成了晚上看守人员的岗亭。
冯正虎
2009年2月12日上海仁和苑
(注:2月12日晚上冯正虎被释放后匆匆去北京,嗣后又被绑架及非法监禁三十九天,故这篇文章未及时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