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信已于2006年10月12日用邮政特快专递(EP343278381CN)寄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信中指出了现行人大信访制度的缺陷,并提议市人大常委会将上海市人大信访办从本质上转变为上海市人民代表的接待处,这个问题值得人大代表思考。
上海市人大信访办主任:
您好。
我是留日回国创业遭受冤狱的上海市民。出狱后三年来一直在信访,昨天首次亲身上访,是1号室的工作人员接待的。我亲眼目睹那么多的上访人员,他们也是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他们辛辛苦苦一次一次远道而来,翘首以盼人民代表为人民做主、主持公道,但是他们都是失望而归。因为市人大信访办不是人民代表接待处,更本没有权威与判断是非的能力,它就像法院驻人大的信访办,不会比法院门卫的收发室功能多一些。接待工作人员不接受上访人员的申诉资料,只是记下法院判决书的编号,以后就向法院一转,也就告知此人曾到此一游,法院不理睬,上访人员再来人大信访办,一圈一圈玩下去,看谁先消耗体力。进入上海市人大信访办的上访人员必须持有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否则不予接待,但接待室的工作人员又不收判决书等司法文书以及上访人员的申诉状(我还亲眼看见为此事上访人员与接待人员的激烈争吵)。接待人员还说人大不管个案,你明知人大不管个案,为什么还规定上访人员必须持有法院判决书才能进信访办?这些持有法院判决书的上访人员一个个都是个案,你何苦还要装模作样地接待几分钟?上海市人大信访办是在自欺欺人。人大不管个案,信访办门口应该这样告示,凡持有法院判决书的上访人员不得入内,请到法院投诉。人大不管个案,现在这个市人大信访办应当关门,不要再浪费国家的行政经费,也不要再欺骗民众,好像人大还有监督司法的权力,其实还是一个花瓶。当然,法官很聪明,早就知道这个把戏,也不会把人大的司法监督当一回事。
我们不能说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他们也在尽力尽责,每天要面对那么多愤怒的上访人员,不是一件好差事,工作也很辛苦。但是他们没有权力与能力去解决问题,他们只是这场游戏中的一个小角色,只要每天把上访人员打发走就是他们上班赚工钱的工作。如果把上海市人大信访办比喻成一个医院,现在问诊室坐台的工作人员是护士,不是医生。这些没有就医资格、没有处方权的小护士却在给病人号脉治病,不出医疗事故已是大幸,还能指望这家医院能治病救人吗?医生都跑到哪里去干私活了,怎么不见人影?医治病人应当是医生的本职工作。没有医生,却让小护士瞎忙一阵的医院就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的现状。真正的医生就是上海市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的上访是法律规定的职责与义务。上海市有八百多个市人大代表,即使每天有十个市人大代表坐在市人大信访办接待人民群众的上访,就算365天都在办公,每个市人大代表一年也只花费四五天时间接待上访的人民群众。难道上海市人大代表都是怕见人民的懦夫吗?我相信,上海市的人大代表是愿意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只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具体的安排,他们都会挤得出四五天时间。这几天的时间可以让人民代表倾听人民的呼声,对人民代表的立法与司法监督工作也是有益处的。上海市人大信访办应当从本质上转变为上海市人民代表的接待处,只要上海市人民代表恪守职责,上海的贪官污吏一定会少,司法不公正也难以得逞,人民的怨声就会愈来愈少,就能真正保证上海社会的和谐。
我的上述意见,请转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谢谢。
并根据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规定,寄上下述资料,请转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阅,并请内务司法委员会立案审查上海司法不公正的专题问题。
1、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的信
2、《中国的人民代表在干什么?》
3、《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冯正虎的冤假错案》
4、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申诉状《司法不公正是社会不和谐的祸根—-冯正虎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5、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申诉状《从出版自由权到行政诉讼权的抗争—-冯正虎再次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6、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申诉状《执法者不能滥用权力—-冯正虎第三次状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此致
敬意。
冯正虎
2006年10月12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