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正虎: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

——剖析上海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

【编者按】本文是《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剖析上海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一书的前言。本书将将这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刑事假案的相关材料汇编成册,A4版186页。

在周永康统治中国政法的年代里,坚守法律、维护公民权利的冯正虎成了维稳对象,2012年2月起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国内安全保卫部门警察、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及其雇佣的保安人员囚禁在冯正虎的居所内,非法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267天(2012年2月27日至11月20日)。期间,为了掩盖非法拘禁的罪恶,2012年5月炮制了所谓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刑事假案,用一个“冯正虎没有缴清十万罚金”的简单案由频繁折磨冯正虎,威胁冯正虎的家人,企图让冯正虎蒙受冤狱。

事实上,冯正虎根本没有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这起法院判决原本是一起冤案,冯正虎经营的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一本电子书《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出版书号:ISBN 7-900609-33-4),致使主编冯正虎遭受三年冤狱及10万元罚金。冯正虎不服枉法裁判,但尊重法律,按照法院的缴款约定,每月如数缴纳罚金,从未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且,缴纳罚金都有法院的收据凭证。

一个显然没有犯罪事实的刑事假案,可以折腾八年多,抄家扣押与本案无关的私人财物,冻结了冯正虎2个支付宝账号、8个银行账号,从2012年12月起,每半年或一年延长冻结冯正虎的账号,冻结至2020年12月。5年间(2012年5月10日至2017年7月18日),荣获44张次刑事传唤证,堪称世界之最,其中23张传唤证(2013年1月9日至2015年6月3日)写错法律条款如同废票。

更加荒唐的是,检察院怕公安局,不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检察官不作为,一再放任警察报复陷害冯正虎;法院也不敢得罪公安局,法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见冯正虎缴清罚金余款也怕,配合警察制造刑事假案。

冯正虎坚守法律,坚持不懈地依法控告。2012年12月2日向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控告上海公安杨浦区分局的警察制造刑事假案、变相羁押冯正虎267天。2015年8月18日,又亲自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室,提交状告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承办警察制造刑事假案的控告状及其证据材料,接待的11号检察官依法接收控告材料,并出具收据。这份控告状是揭露这起刑事假案的完整版。

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是警察,冻结冯正虎的所有银行账号,故意使冯正虎无法取出足以缴纳法院罚金的钱款将罚金缴清。是法官,配合警察制假,逃避并拒收冯正虎缴清罚金余款。这个刑事假案名为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实为逼迫冯正虎不可以向法院交清罚款。上海公安局警察与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法官联手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制造冯正虎不缴法院罚金的假象,欺骗上级领导与公众,维持刑事假案的存在,达到迫害报复冯正虎的目的。

谁是策划、导演及迫使警察践踏法律、迫害冯正虎的实际控制人(领导)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国家有关监察部门应当依法追责,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民权利。

现在,该刑事假案已结束,但对冯正虎的财产、身心及名誉造成的极大损害尚未得到赔偿。因此,受害人一再要求施害人予以国家赔偿。

因此,冯正虎根据《国家赔偿法》于2023年6月4再次向赔偿义务机关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刑事赔偿的法定申请程序,现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但至今没有回复。

冯正虎将所有与这起假案相关的材料汇编成册《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剖析上海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请国家监察部门、上级公检法的领导机关及公众明断,督促司法公正,捍卫法律,制止黑恶势力,保障人权。

冯正虎

2024年8月20日

《剖析上海警察制造的刑事假案》封面与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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