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张祖联法官送达了执行罚金通知书,要求冯正虎补交八年前一场冤案的罚金,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阻碍冯正虎合法出国的阴谋制造借口。(注:后来出国禁令又被领导废除,冯正虎可以正常出国了。)
张祖联法官认为,尚未平反之前,判决书还是生效的,而且,法律上没有对刑事罚金有期限的规定。冯正虎不服因行使公民出版自由权利而遭受三年冤狱的枉法裁判,一直在申诉中,也清楚法官这次突然执行罚金补交的真实意图,但冯正虎尊重法律,即使贫穷与羞辱,也愿主动缴款。
但是,送达执行通知后的周一,冯正虎去法院缴纳,执行法官张祖联却避而不见。从此,有二个月的时间冯正虎多次去法院或电话去法院,都无人接待,也不给法院的缴款账号。冯正虎还为被执行难的事由向法院院长及人大部门投诉。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又不让冯正虎缴款,其目的就是借冯正虎未缴纳罚金的理由禁止冯正虎出国。
2008年6月26日经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准许,每月缴纳一百元人民币。从2008年6月开始,十万冤案罚金要缴至2091年9月,或者缴至冤案平反之日结束。
冯正虎家境贫困,每月缴纳的钱很少,但态度极其认真,从未间断,缴至2014年7月已缴纳26400元人民币。冯正虎在2009年 2月被绑架后非法拘禁39天的时期里,想方设法托看守人员去法院缴款;在被非法拒绝入境回国时期,还请家人亲自去法院缴纳,但法官不收,只好邮汇给法院。2012年被上海违法的领导及警察被非法拘禁268天的期间,仍坚持要求缴纳罚金。2013年初,冯正虎准备用自己的借款交清剩余的七万多罚金,但警察冻结冯正虎的银行账户,不准冯正虎缴清罚金。
冯正虎坚信:法官总有一天会敬畏法律,司法最终会公正的,现在所缴纳的非正义罚金,最后也会全数归还。
冯正虎按照法院的缴款约定,每月如数缴纳罚金,从未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且,缴纳罚金都有法院的收据凭证。
但是,2012年5月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国保警察却以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立案侦查,持续三年多用刑事传唤的方式折磨冯正虎。更荒唐的是,承办警察冻结冯正虎的所有银行账户,故意使冯正虎无法取出足以缴纳法院罚金的钱款将罚金缴清,企图造成冯正虎拒不执行判决的虚假事实。警察说是法院控告的,让法院无法逃脱制造假案的干系。但法官说,法院没有控告冯正虎拒不执行判决。冯正虎月月缴纳罚金,积极执行法院判决,怎么会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呢?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刑事假案。
冯正虎认真履行法院判决,还是拒不执行?看一看冯正虎缴纳罚金的法院收据凭证就一清二楚。徇私枉法、报复陷害的国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2015年8月30日
图一、冯正虎在上海第二中级法院缴纳罚金(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