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7日晚上我哥哥来电话的劝告,引起我极度的反感,让我想起我被非法拘禁时国保警察让他进来劝我出国的一幕。当时,我用一句话顶回他:“你告诉警察,在我失去自由的处境下,不谈出国问题。只有回家后,我才会考虑我自己的出国问题,这是我自由的选择。”
过了几天的2009年3月25日我被释放回家后,我哥哥与妻子就一再劝告我出国,其实他们知道我是不愿意出国的,因为上海当局这笔非法绑架拘禁我的账还没有算。当然,他们已得到上海国保警察的保证,这次出国不会阻扰,过了4月、5月、6月4日的敏感时期可以回国。
我亲人非常善良,也不过问政治,总是相信黄鼠狼给鸡拜年的好事,所以容易被欺骗或作为道具被利用。我不希望,在我难回中国露宿的事件上他们再次被利用。所以,我对他们说:对我最大的帮助,就是不管我的事。
最近几天,上海国保警察频繁地找我上海的家属谈话配合,甚至还有点威胁之言,这些都是故伎重演,只会适得其反。对于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事件、一个已露宿八十几天还可以继续用生命等待的中国流浪汉,用小人之心妇人之情的小智慧能解决这个难题吗?双方都要有坦诚公开的大智慧,才可以解决问题。
下午,正好中国驻日大使馆杜先生及赵领事又来与我沟通,杜先生转达了上海政府的三个正式答复,我当场一一批驳,并请转告。现在,我有必要对上海当局的做法与答复作出公开回复。
一、上海领导人的权势与霸道
2010年1月26日下午上海的国保警察又约我哥哥谈话,晚上他来电话对我说了三点:1. 对外说是我妻子要求大使馆来看我的;2. 他们看到我说要追究上海政府的责任,很不满意;3. 他们说有三个结果:(1)要政府认错是不可能的;(2)离开机场入境日本后,再谈回国的事:(3)双方就一直僵持下去。
下午与中国驻日大使馆官员见面时,我认真地记下上海政府的三点答复,并复读一遍请杜先生核实。我的记录内容:“1.上海政府不存在赔礼道歉问题:2. 同意你回国,先入境日本再谈回国的具体时间;3. 看你表现,再研究决定你去看世博会的问题。”
1. 我很讨厌上海当局利用我妻子做道具。
我颠簸不定的苦难生活已经给我妻子带来很多伤害,很痛心而无奈,我已告诉她不要再关心我,她思夫心切的感情会被人利用的,政治就是无情无义的东西。当我听说,我妻子已在警察的要求与指导下,当场写一封给有关部门领导的信,特别指出要求大使馆来看望我,并由警察拿走。我已责怪她。当我听到我哥传达的警察要求,我很愤怒。我不会做被人买了、还要帮人数钱的傻瓜。上海某些官员是十足的上海小男人,玩小聪明,耍小伎俩。无非企图矮化中国大使馆看望我的影响,不是中央政府的意向,是根据我妻子要求来看望的,而我妻子的要求也是由上海当局决定的。上海的权势太大了,它不仅能抗拒中央,还能控制日本的一切。真的能做到这一切吗?
坦率地说,两位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给我最初的印象很好,他们堂堂正正地告诉我,他们是代表中国政府的,是来看望我,是来解决我回国的问题。他们根本就不说是我的妻子要求他们来看我的,而且没有人要求他们,他们自己来尽责,他们是履行中国政府的职责。所以,我很尊重他们,民众与舆论都称赞他们的行为。中国政府看望一个露宿在日本的中国公民,纠正地方政府官员的错误,没有失面子,而且在国际社会里挣回了面子。
2. 上海政府是否应该赔礼道歉?
我被八次非法拒绝回国、用暴力手段借助日本力量非法绑架我到日本机场而露宿85天,这是谁做的坏事?这不仅使我受到严重伤害,还使中国蒙受耻辱。我不指责中国政府,因为中国政府没有错,它至今都未声明:冯正虎不可以回国。也可以说,上海政府没有错,因为它也没有公开声明:冯正虎不可以回国。政府没有错,就是一些违法官员的错误,他们违法中国宪法法律、侵犯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最初决定这个违法行政行为的领导人是上海的官员,上海政府就理应为这些违法官员的行为对中国公民与国家造成重大损害而赔礼道歉。难道还要继续让中国政府为少数几个违法的官员背黑锅吗?
3. 同意我回国,这是上海政府的权力吗?
代表上海政府的上海领导人终于指令中国驻日大使馆可以向我发布开恩令,但还有附件条件,要求我先入境日本后再谈回国的具体时间。或许,它不满意的话,这个具体时间也可以是无期的。在中国宪法法律上规定,管理公民出入国是国家的权力,公民何时回国是公民自己的权利。我知道,中央领导人不赞成中国搞联邦制,但也不会同意搞诸侯割据制吧?如果上海政府在中国政府之上或与中国政府并列,如果俞正声的实际权力在胡锦涛之上,韩正在温家宝之上,刘云耕在吴邦国之上,他们就有这样的底气要求中国大使馆传达上海政府篡用国家权力的指示,他们不怕这些外交官向中央领导人告发吗?或许,在上海领导人的眼里,这些驻外中国使馆也不过是上海的驻外机构。我真佩服上海领导人的勇气与霸道,几乎有点疯狂。
4. 一个上海市民去看世博会还要上海领导的研究决定,还要看我的表现如何。这是对世界所有人开放的世博会吗?
我也不知道什么表现令这些上海领导人满意,才可以进入他家的庭园参观一下。我的表现是公开的:1. 爱中国;2. 坚守中国宪法法律;3. 支持中共中央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的政治路线。但是,我肯定不是一个财主,也没有三呼俞正声、韩正等英明领袖万岁、万岁、万万岁岁,还要常常批评上海政府的一些违法行为。中央政府投入大量财力支持上海举办世博会,中国民众也期望办好世博会,上海领导人不应该把世博会据为私有。上海世博会不是俞记或韩记的庭园博览会,不是上海个别领导人的政绩工程,是上海人民的世博会、中国人民的世博会、世界人民的世博会。它的口号:城市,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但它的行动不应该是:上海城市,让上海市民的生活变得更糟糕。做上海领导的,不要怕民众,与民众坐在一起直接沟通,了解民众疾苦,切实解决问题,纠正过去的错误,消除官民矛盾与对抗,共同办好上海世博会。
二、追究上海官员的违法责任
上海人的精明是全国闻名的,而且还有点盲目自大,连活得最糟的底层贫民,都把上海以外的人,包括北京人都称作乡下人。上海官员当然更聪明,可以把上级领导玩得团团转,让领导为他数钱、背黑锅也是不稀奇的,这是自我保护、寻求发展的生存能力。即使这些官员做非法行为的时候,也先把后路考虑好,替死鬼找好,反正大祸临头,责任一推,溜之大吉。
上海领导人答复我:上海政府不存在赔礼道歉的问题。其实,也是在告知世界公众与中国政府:这件严重侵犯公民权利、让中国蒙受耻辱的重大事件,与上海政府无关,即使要追究责任,也是其他部门的责任,不要找上海政府赔礼道歉。如果对中国实际政治运作不熟悉人或许会认为上海领导人的话有道理,因为它已经让别的部门及日本代劳了。
1. 我四次回国是在浦东机场被非法拒绝入境回国的,执行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当我第七次回国被阻夜宿浦东机场内部宾馆时,一位国保警察告诉我:“我们已经看到支持你回国的公民呼吁书,还有法律意见书征求意见稿。有的部分写的还可以,有的部分写的不妥。”我说:“是的,你们的领导肯定不满意的,我在批评他们。这个与理与情与法都相背离的事肯定做不长。我希望,上海的领导现在改错还来得及。”他又说:“你懂法律,但你搞错一个关系,是边防站不让你入境回国,边防站不属上海管。”我清楚,它是直属公安部的。以后追究责任时要由公安部顶罪,与上海政府无关。
2. 我另四次回国是在日本成田机场上被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美国西北航空公司非法拒绝登机而禁止回国的,这些航空公司是接受上海当局的口头指令干的。但是,现在上海领导人也可以赖得精光。这两家航空公司已在日本法院受审,必输无疑,而且企业声誉遭受严重损失,它们现在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被上海的这些违法官员害了。
3. 我第八次回国被上海当局用暴力绑架到日本,但是上海领导人也可以这样说:冯正虎是乘日本飞机,被全日空公司的上海职员按倒在座椅上,押送回日本。这是日本人绑架中国公民、上海市民的事件,与上海政府无关。向日本方面提出抗议,是中国外交部的责任,外交部不作为,上海政府是没有权限管外交部的事。上海领导人可以把上海警察威胁全日空公司的话赖掉,把一小时多上海警察用暴力强行冯正虎登机的录像毁掉,把在场的几十人嘴封起来,就可以逃避责任了。
4. 冯正虎在日本机场里受到非人道的遭遇,这与上海政府无关。上海领导人或许还会同情冯正虎,谴责日本政府太不人道,把中国公民绑架过来,还用饥饿的残忍方式,逼他入境日本。我们上海警察不让冯正虎入境,晚上还让他住机场内的宾馆、提供饮料,是人道的。日本政府的问题,上海政府无权干涉,是中国外交部的责任,让我们上海市民在日本受苦了。
5. 冯正虎难回中国露宿日本86天,这与上海政府没有关系,是中国政府、外交部没有派出官员及时沟通造成的。上海的一些警察一定躺在床上乐滋滋地观看龙虎斗,这下子冯正虎的包袱甩掉了,让他去与中国政府、中国大使馆、日本政府搞吧,上海的违法官员可以清静了。国家的声誉不是上海的政绩考核指标,与上海领导人没有关系。或许,他们遗憾的是,怎么还没有看到冯正虎与中国政府斗起来的场景,怎么不去反对中国政府。
6. 冯正虎已于2009年11月初就将冯正虎回国被拒事件起诉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诉讼材料寄送上海浦东人民法院,并委托中国知名律师莫少平、丁锡奎为我的代理诉讼人。法院立案庭庭长承认已收到诉状及律师委托书,但至今尚未立案,其理由是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怕我签名是被人冒充的,我签名要有中国大使馆的公证。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当然他们都知道中国驻日大使馆不办理我签名公证的真实情况。我无法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回国权的责任,又与上海政府无关,与中国大使馆的行政不作为有关。上海的法官还会批评中国大使馆的违法行为,这么可以连一个签名公证都不办理,显然违反中国公证法。
等等。
上海的领导人真聪明,坏事做好了,好话也让他都说了,所有的责任都是中国政府部门的或日本的,与上海政府无关,其实就是与这些上海领导人无关,他们可以不必赔礼道歉,继续升官发财。谁是不让冯正虎回国的始作俑者?谁就是这个事件的责任者。
上海的领导人太聪明,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他们不可一世的霸道,使他们自己露出马脚,是上海官员不让冯正虎回国的,现在又同意冯正虎回国了。由中国驻日大使馆一等书记官杜爱平向我传达,领事赵荟先生也在场,这个上海政府的三个答复证明了上海政府是这起事件的作俑者,不是公安部、国安部、外交部或其他政府部门,更不是中国政府。
所以,上海政府应当赔礼道歉,不仅向我,而且向所有的牵连部门,由于上海政府官员的错误决策与行为,害了那么多政府部门及航空公司的声誉,让国家蒙受耻辱。而且,中国政府应当追究上海违法官员的责任,不能让中国政府背黑锅,保护中国公民的回国权。
三、我相信的是中国宪法法律
上海警察说,要政府认错是不可能的。这种论调是极端错误的,与建设法治中国的方向背道而驰。现在已不是十年前,中国公民已经站起来了,动辄用政府的牌子吓人已经没有效了,任何个人、团体(包括政府)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必须遵守中国宪法法律。
如果政府有错,肯定要认错。自从中国的《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颁布后,已在司法上将政府置于与公民同等的地位。政府不是万能的上帝,是一些凡夫俗子当家的,它也会犯错误,错了就改,不会失面子,以后做得更好,就会更有威信。
上海领导人俞正声在九届上海市委十次全会上讲得很好:“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缺点和错误,特别是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不承认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其结果是丧失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动摇执政基础。承认缺点和错误是自信的表现,是有觉悟的表现,是取得群众信任的第一步,是改正缺点和错误的前提。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果我们有缺点和错误,一般都应该公开地作自我批评。他强调,能不能作自我批评,实际上是能否正确对待“面子”和“位子”问题。想想人民的利益,想想历史的重任,自我批评也就不难了。”
希望俞正声先生言行一致,上海的官员,包括警察都要有俞正声先生的觉悟。这样,上海尖锐的官民矛盾与冲突,就有望开始缓和。
如果全国的官员都有俞正声先生的觉悟,开始主动承认缺点和错误,纠正冤假错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那么没有什么难结不可以解开,最激烈的社会对抗也会趋于平和,一切都复归司法与调解之路,讲法律、讲道理、讲和解,社会才会有和谐的希望。
2010年1月28日露宿在日本国门外第86天